法国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还一直努力推进2岁儿童入园的计划。尤其是近几
法国历来重视学前教育,早在18世纪就出现了具有社会性的幼儿教育。1771年,法国乡村牧师奥贝兰在阿尔萨斯地区创办了“编织学校”,在农忙季节开放,招收4-7岁农村儿童,并教儿童标准法语、宗教赞美歌诗、格言、绘画、采集并观察植物、听童话故事、地理、游戏、缝纫及编织,也讲授历史和农村经济常识。“编织学校”是较早的具有慈善性质的幼儿教育机构,对欧洲学前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国政府非常重视通过立法保障教育的发展,教育领域中的重大改革经常伴随着法律条文的修订和完善。法国是最早制定学前教育相关法律的国家,迄今为止,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有40多部,构成了法国学前教育事业有序和蓬勃发展的基石。
1881年,法国出台《费里法》,确立了国民教育“免费”“义务”“世俗化”的原则,将母育学校正式确定为国家免费公立的学前教育机构。母育学校招收2-6岁儿童,实施保育和早期教育。1886年政府颁布《戈伯莱法》,要求超过2000人的社区要开办一所母育学校,并规定了学校的教育内容、校长及师资要求及办学管理要求,确立了法国近代学前教育制度。1910年,法国在每个省设立了一名学前教育督学。1947年颁布的朗之万-瓦隆计划提出了“教育民主化”思想,强调“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改革,成为法国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导向性文件。20世纪60年代,法国整个初等教育阶段实行全科教学,按照三分制教学方法,即语文数学为基础学科,历史地理等为启蒙知识学科,加上体育,从而实现知识的整合与统一,帮助儿童探索并认识世界。20世纪70年代,法国政府将公立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国家发展的五年规划,1975年国民议会颁布《哈比法》,规定学前教育应包括教育、补偿、诊断治疗以及幼小衔接等功能,适应急剧工业化和城市化社会的新需求。1985年法国施行新的基础教育教学大纲,1986年教育通函规定了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发展儿童各项潜力,促进其人格的形成,并有能力为未来的学业和生活做好准备。学习、社会化和学会学习为三个目标,体育、口头和书面表达、艺术与审美、科学技术是四个时间领域。1989年法国出台新的《教育方针法》,再次明确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原则。在此基础上,2002年法国教育部又明确了法语语言的学习以及公民教育是学前教育的两条重要主线,通过语言的学习,才能够学会共同相处,才能够去发现世界,发展敏感性、想象力和创造力。
法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及政府需要承担的职责,也对幼儿教师待遇和弱势儿童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幼儿园阶段是保障儿童学业成功的重要阶段,学前教育的重要职责就是激发儿童学习、发展的兴趣。幼儿园是儿童共同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儿童在幼儿园共同学习语言,初步接触书写和数字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他们在玩耍中学习,共同思考并解决问题,不断练习并记忆。
根据统计,1960年法国2-5岁儿童入园率达到50%,1982年时这个比例达到82%,其中3岁儿童入园率已经基本达到100%。高且稳定的入园率反映了法国在学前教育方面取得惊人的成就。
儿童的入学年龄为3岁。作为全球学前教育发展速度最快、教育质量最高的国家之一,2018年3月,因此法国的学前教育在欧洲乃至全球都保持着领先地位。这只是近年来法国用立法保障学前教育的诸多举措之一。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法国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法国总统马克龙正式对外公布,法国政府特别重视保障儿童早期的教育与发展权,